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綠色低碳標準化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圍繞冶金渣、化工渣、工業副產石膏、赤泥等大宗工業固廢,明確提出系統構建從源頭減量、技術應用到產品標準的全鏈條標準體系建設路徑,為石油和化工行業突破資源綜合利用瓶頸、實現綠色低碳轉型提供了清晰的政策指引。
一、厘清癥結:明確固廢綜合利用標準導向作用
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石油和化工行業在創造巨大經濟價值的同時,也面臨著嚴峻的固廢治理挑戰。《實施方案》提出“加快補齊資源綜合利用標準短板”的核心任務,而當前行業標準化工作正面臨標準體系結構性缺失、跨部門協同不足、更新周期滯后等突出問題。這些瓶頸與方案戰略部署形成鮮明對照,凸顯固廢綜合利用標準化建設的緊迫性與重要性。
一是標準體系存在結構性缺失。石化行業細分領域眾多、產業鏈條長,固廢種類呈現復雜化、多元化特征。《實施方案》著重提及的大宗固廢標準化缺口,恰恰反映出當前企業在處理新型化工產品生產及新技術、新工藝衍生固廢時,因缺乏完善標準規范導致技術應用無據可依的現實困境。
二是固廢標準協同性亟待提升。現有標準體系碎片化問題突出,不同部門制定的標準在污染物限值、檢測方法、產品質量要求等方面存在交叉沖突。同時,固廢全生命周期各環節標準銜接不暢,從產生源分類、運輸監管到終端利用的標準鏈條存在斷點,嚴重制約著固廢綜合利用產業鏈的協同構建與高效運轉。
三是標準更新滯后于技術迭代。在行業技術創新加速的大背景下,新型催化裂化、分子煉油等工藝促使固廢成分與毒性特征發生新變化。現行標準體系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全氟化合物(PFAS)等新興污染物監測指標缺失、風險評估方法覆蓋不足,且標準修訂周期普遍長達3-5年,難以適應技術快速迭代需求。
二、錨定方向:構建標準化發展新路徑
立足行業實際需求,石油和化工行業資源綜合利用標準化工作需遵循《實施方案》提出的“源頭減量—過程控制—循環利用—安全處置”的全鏈條治理邏輯,將全鏈條建設路徑細化為可操作的標準化方向。
一是強化源頭減排技術標準化。針對煉油、煤化工等高固廢產生行業,加快推進短流程工藝、過程強化技術、微反應系統等清潔生產技術的標準研制。重點研制原油直接裂解制烯烴、合成氣一步法制甲醇等低碳工藝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建立基于全生命周期評價(LCA)的清潔生產水平評估體系,推動行業從末端治理向源頭減排轉型。
二是深化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標準體系。落實《實施方案》“著力推動大宗工業固廢在制備建筑材料、路基材料等領域的規模化應用”要求,完善磷石膏制水泥緩凝劑、建筑石膏、土壤改良劑等產品標準,制定廢舊輪胎裂解制油、解聚制單體等高端資源化技術標準,建立再生產品的性能分級和溯源管理體系,助力產業高值化升級。
三是突破危廢循環利用標準瓶頸。圍繞廢酸廢鹽等高風險固廢,加快制定廢酸濃縮回用、高溫裂解制酸、石膏制酸協同處置等技術規范。推動堿渣濕式氧化無害化處置,鉻渣、鋇渣解毒后的綜合利用或安全堆存,精(蒸)餾殘液組分的精餾回收以及煤氣化裝置協同處置技術的標準化工作。
三、系統施策:推動標準化建設提質增效
實現資源綜合利用標準化水平躍升,需以《實施方案》中“加快補齊資源綜合利用標準短板”為目標導向,從強化標準頂層設計、推進重點領域標準攻關、提升標準實施效能等多維度系統施策、協同推進。
一是強化標準頂層設計。緊扣“十五五”產業發展規劃,科學構建層級清晰、銜接配套的標準體系框架。國家級標準重點規范基礎性、通用性要求,行業標準聚焦特定工藝和產品,團體標準則突出新技術、新業態的創新引領。建立“雙碳”目標導向的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將新型污染物監測納入修訂指標,形成與綠色低碳轉型同頻共振的標準迭代機制。
二是推進重點領域標準攻關。結合行業發展緊迫需求,加快制修訂磷石膏、工業廢鹽、廢酸、廢電池以及工業廢氣/尾氣等資源化利用領域關鍵標準。著力完善廢塑料、廢橡膠再生利用標準體系,研究制定固廢源頭治理的產品可再生設計標準,加速推進廢塑料與廢化學品化學回收技術標準研制,助力產業循環發展。重點開展無廢園區、無廢企業建設指南標準研制,優先出臺重點領域無廢企業評價標準。
三是提升標準實施效能。強化標準預研,切實提高標準與國家資源綜合利用政策及規劃的契合度。加強宣貫實施,加快推動固(危)廢產生量大、環境風險高的重點行業對標達標,確保標準落地見效。建立暢通高效的標準應用信息反饋渠道,及時收集分析實施情況。加快完善標準推廣、實施及應用效果跟蹤評估機制,構建涵蓋標準研制、培訓、咨詢、評價、評估等全鏈條服務體系,全面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標準質量與實施成效。
《實施方案》為石油和化工行業資源綜合利用標準化工作提供了行動綱領。未來,石化行業將以方案為指引,加快補齊標準短板、完善標準體系,通過標準化手段推動固廢資源高效利用與行業綠色低碳轉型,為實現“雙碳”目標和工業綠色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作者:李彬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