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高新區關于節能降碳綠色發展的政策意見2.0版
(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制造業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國辦發〔2025〕21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若干政策舉措的通知》(蘇政發〔2025〕15號)《無錫市零碳園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動制造業綠色低碳發展,塑造新動能新優勢,發展綠色生產力,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節能降碳改造項目
鼓勵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對年節能量達到100噸標準煤以上的節能改造項目,按照項目節能量進行分檔補貼,最高按每噸標準煤500元給予支持,原則上每個項目扶持金額最高100萬元。
鼓勵企業開展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方:按照項目投資額的20%進行扶持,單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額不低于10萬元。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單位:根據項目節能效果分檔補貼,節能量達到50噸標準煤以上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最高按每噸標準煤500元給予實施單位最高20萬元的支持。
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
鼓勵企業開展資源綜合利用項目。項目須經投資主管部門備案或核準,當年竣工投產或主體設備安裝到位,依托改造的生產裝置應符合產業政策,年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廢熱等廢棄物利用率達到70%以上或企業節水改造項目節水量2萬噸以上。按項目實際投入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項目投資額(不含稅)的10%,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
三、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推廣項目
鼓勵企業推廣新技術新產品。對當年度列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降碳技術裝備的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對應用工信部節能降碳技術裝備的企業年節能量須在500噸標煤以上,按項目實際投入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項目投資額(不含稅)的10%,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
四、支持綠色示范創建
綠色制造示范創建項目。當年度列入國家綠色工廠、國家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當年度列入省級零碳(近零碳)工廠,最高獎勵30萬元;當年度列入省級綠色工廠,最高獎勵20萬元;當年度列入市級零碳(近零碳)工廠,最高獎勵10萬元;當年度列入市級綠色工廠,最高獎勵5萬元。
五、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項目
鼓勵企業積極開展清潔生產審核。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通過驗收并取得清潔生產審核證書的單位,中高費方案投資額30萬元以上,最高獎勵2萬元。
六、智慧化能源監測管理項目
對當年完成智慧化能源監測管理項目并接入省能耗在線監測平臺的企業,按項目實際投入資金給予一次性獎勵,且最高不超過3萬元。
七、附則
(一)“一事一議”項目如需兌現本意見相關政策,須在簽訂協議中統一注明,不重復享受。
(二)本政策按《科技及產業扶持領域區與園街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由區街兩級財政共同承擔。與市級以上政策重合部分,在市獎勵基礎上進行提標補差,同類政策原則就高不重復。
(三)本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原《無錫高新區關于節能降碳綠色發展的政策意見》(錫高管發〔2022〕10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