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十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現將《山東省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中共山東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商務廳
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和《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開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推動形成綠色低碳供應鏈和生產生活方式,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省市場監管局立足我省產業發展實際,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等單位組織開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國家級試點工作。現制定試點工作方案如下。
一、強化計量對產品碳足跡數據質量的支撐保障。在碳足跡核算和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中,優先選用具有計量溯源性的數據。發揮國家碳計量中心(山東)作用,開展碳排放量直測等關鍵計量技術研究與應用,編制重點行業碳排放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等技術規范,為企業提供多樣化、專業化的碳計量服務。(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產品碳足跡標準研制。鼓勵有關行業協會、企業、科研院所及第三方機構等,參與編制輪胎、電解鋁等產品碳足跡核算國家標準,對主導制修訂高水平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的分別給予每項最高4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補。對建設完成并通過評估的高質量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項目分別給予每項最高20萬元、10萬元獎補。(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省級碳足跡因子數據庫。鼓勵研究機構、行業協會、上下游企業報送產品碳足跡背景數據,完善省級碳足跡因子數據庫。鼓勵根據產業發展需求依法合規收集整理數據資源,研究細分領域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與國家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形成銜接和補充。鼓勵各類主體應用山東省碳足跡因子背景數據庫。推動碳足跡因子數據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相關數據相互校驗、互為補充。推動研究機構、行業協會、征信機構和評級機構等多方加強對產品碳足跡相關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督。(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
四、強化認證機構主體責任。參與試點的認證機構,要按照國家“統一目錄、統一標準、統一規則、統一標識”的原則要求,依據《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通用實施規則(試行)》等文件要求,建立并保持與所開展的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相匹配的質量責任追溯機制,嚴格執行產品碳足跡核算邊界、數據質量等要求,加強企業保證能力現場檢查、產品一致性檢查、產品碳足跡核查、證后監督等工作,并對其認證活動的公正性、保密性負責,確保認證結果真實有效。加強對企業的幫扶指導,幫助企業開展低碳工藝改造,構建綠色低碳供應鏈。按照國家統一要求,省市場監管局加強對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活動的規范和引導,加大認證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認證違法違規行為。(省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
五、提升企業產品碳足跡管理能力。試點企業對照《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企業保證能力要求》,建立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全生命周期產品碳足跡量化管理。試點企業可自主選擇試點參與認證機構開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如實提供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所需文件資料和數據信息,確保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并承擔相應責任。要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水平,查找生產和流通中的薄弱環節,建立產業鏈上下游碳足跡評估體系,共同制定年度減排目標,對未達碳排放標準的供應商啟動淘汰機制,激勵供應商改進工藝,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加強碳足跡管理,推動產業鏈供應鏈整體綠色低碳轉型。(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
六、加強認證機構孵化培育。加快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產品碳足跡核算評價和認證機構,積極招引國際檢測認證機構在我省落戶或設立分支機構,開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相關業務。支持具有國際市場優勢和技術創新能力的認證機構參與國際互認合作,鼓勵省內認證機構、行業組織、生產企業在海外設立產品碳足跡服務機構。加大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相關人員培訓力度,提升從業人員專業能力水平,強化專業支撐保障。鼓勵行業協會、企業開展產品碳足跡人才培訓交流活動。(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生態環境廳配合)
七、加強間接涉碳類產品認證推廣應用。加強綠色產品認證、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節能產品認證、節水產品認證等間接涉碳類認證的宣傳推廣,認證證書數量保持全國前列,統籌運用產品、服務、管理體系等多種認證認可手段服務“雙碳”目標。(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
八、強化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結果協同采信應用。鼓勵各級有關部門制定完善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激勵政策,在綠色建材下鄉、綠色工廠創建、綠色消費中采信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結果。支持符合條件的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企業參與政府質量獎、好品山東、山東制造·齊魯精品、“泰山品質”認證等評選,帶動上下游企業加強碳足跡管理。推動將碳足跡管理相關要求納入政府采購需求清單,加大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產品的政府采購力度,有序推進產品碳足跡標識在消費品領域應用。對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的企業,符合條件的落實工業領域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再貸款利率優惠、“技改專項貸”貼息、技術改造設備更新補貼等政策,積極運用金融支持工具,分層分級為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獲證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將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結果作為授信依據,對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獲證企業提高授信額度,加強金融服務保障。(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山東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積極培育綠色低碳消費理念。鼓勵通過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的企業在其獲證產品相關的包裝、說明書、廣告宣傳以及有關材料中使用認證標識,明確標注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信息,引導企業節能降碳。鼓勵商場、超市、飯店采銷碳足跡標識認證產品,支持獲證企業參加國內外展會,引導消費者購買和使用碳足跡標識認證產品。(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拓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范圍。鼓勵各地加強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宣傳,根據區域優勢產業、主導產業發展情況,參照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公布的試點產品目錄(電子電器、木制品、鋼鐵、紡織品、電解鋁、鋰電池、光伏產品、輪胎、磷銨、水泥等),引導企業開展產品碳足跡量化及管理工作,加強碳足跡核算,積極申請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2025年,啟動首批碳足跡標識認證工作,在東營市、威海市、青島市、煙臺市、濟寧市、棗莊市開展國家輪胎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在濱州市、聊城市、煙臺市、濰坊市開展國家電解鋁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到2027年,推動產品碳足跡標識覆蓋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圍繞鋼鐵、紡織品、木業等重點領域拓展試點成果,全省新增150家重點領域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獲證企業。(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生態環境廳配合)
十一、推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合作互認。鼓勵省內認證機構主動建立與歐盟、北美、日本、韓國等重點出口國家(地區)以及“一帶一路”國家、上合組織國家的交流機制,推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結果互認。鼓勵國際知名認證機構與我省有關機構開展合作,參考國際通行標準規范,探索開展“一次核查、多張證書”認證模式,降低企業費用成本,增強出口產品競爭力。強化與粵港澳大灣區、沿黃九省等區域有關部門、認證機構、行業組織的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合作,推動碳足跡數據共享互認。(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配合)
十二、拓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應用場景。鼓勵有關行業企業發揮“頭雁效應”,參與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在全省選樹一批典型案例,帶動上下游企業加強碳足跡管理,推動產業鏈整體節能降碳。支持高碳排放企業、外貿企業通過開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挖掘自身節能降碳潛力、提高技術水平,應對國際綠色經貿規則。充分利用質量月、世界認可日、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加強對公眾的綠色低碳科普教育,擴大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工作的社會知曉度和參與度。(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
按照我省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工作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溝通對接機制,加強部門間聯動合作與資源共享,全面推進產品碳標識認證工作。各市要強化組織實施,聚焦本地發展實際和產業需求,探索推進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工作。堅持邊試點、邊總結、邊推廣,不斷深化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工作成果。鼓勵相關技術機構、行業組織、生產企業等參與試點工作,協同開展聯合攻關,帶動產業鏈上下游加強產品碳足跡管理。加強宣傳引導,擴大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工作的社會知曉度和參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