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國部分地區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批復》(國函〔2025〕86號),推動全域試點落地見效,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重要論述和視察重慶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六屆歷次全會安排部署,按照市場化導向、集成式改革、小切口著力、數字化賦能、新場景應用原則,持續優化制度供給和政策供給,著力破除阻礙要素自由流動和高效配置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打造一批標志性成果。到2027年,要素配置數字化平臺初步構建,要素市場制度更加完善,價格形成機制更加健全,要素配置效率大幅提升,經營主體活力充分激發,努力把我市打造成為“引領西部、服務全國、暢通內外”的要素綜合樞紐。
二、重點舉措
(一)促進技術要素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1﹒完善創新主體主導的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方式。建立“企業出題、企業出資、企業牽頭、企業評價驗收”的產學研協同攻關機制,對達到標準的企業自主重大攻關項目視同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支持企業共建自然科學基金創新發展聯合基金。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創新綜合體,有效統籌“四鏈”。支持重慶實驗室等高端新型研發機構建立“政府引導、多元參與、市場投入”機制,探索“專項+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向社會開放共享技術服務。(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等)
2﹒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市場化機制。全面推行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先使用后付費、以權代股、轉化收益分配、技術轉移職稱評聘等改革,科研人員參與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70%。支持高校師生通過科技成果轉化創辦科技型企業,探索職務科技成果通過許可方式授權中小微企業使用。完善職務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容錯糾錯機制。探索在細胞治療、腦機接口等領域建設新質生產力培育集聚地。(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國資委等)
3﹒健全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支持重慶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開展專利快速預審。依托重慶科技要素交易中心探索開展國際知識產權交易運營,建立交易鑒證、結算匯兌等制度,完善知識產權市場化定價和交易制度。支持重慶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跨區域知識產權運營平臺。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的有效路徑。(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委金融辦等)
4﹒推動技術和資本融合發展。實施科技金融“長江領航計劃”,推進科技企業并購貸款試點,落地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股權投資基金,建立種子基金快決快投、容錯機制。推廣應用“創新積分制”,政銀聯動支持企業開展產業化應用。支持國有創投機構開展不穿透到單個項目的考核評價。(責任單位:人行重慶市分行、重慶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市國資委等)
5﹒打造科技資源統籌平臺。加快建設成渝地區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一帶一路”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提質建設環大學創新創業生態圈。優化重慶市技術交易市場,健全技術交易服務體系,數智科技、生命健康、新材料、綠色低碳四大重點領域創新平臺體系初步形成。建立科技資源統籌中心,構建“科創資源+科創大腦+科創服務”體系。(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大數據發展局等)
(二)全面提升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效率
6﹒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用好土地配置自主權,優化用地用林用草審批涉及的初步設計審查事項,探索委托下放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審批權限,統籌城市綠色空間一體化治理。深化建設用地指標、收儲和出讓統一管理。探索建立多途徑保障礦業用地模式。深化統籌協調耕林空間改革。(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委等)
7﹒盤活農村資源要素。構建全市統一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完善農村產權交易鑒證、融資擔保等延伸服務內容。允許農民合法擁有的閑置農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引導進城落戶農民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分類盤活撂荒耕地,推廣“供銷合作社+村集體+農戶”共耕模式。全面推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允許零星插花集體建設用地通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并為大塊宗地入市,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權對待。(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委等)
8﹒優化產業用地供應方式。將“標準地”模式推廣至物流倉儲用地。制定工業項目經濟效益指標標準,建立工業企業產出效益評價機制。健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市場化供應體系,根據企業需求靈活設定租賃期限和出讓年限。探索混合產業用地供給,完善新型產業用地(M0)制度,允許不同功能用地混合布局和供應。對同一使用權人整體使用多門類自然資源資產的,探索實施組合供應。(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委等)
9﹒深化地票改革。將地票“兩費”功能使用到工業和劃撥類城鎮建設用地,允許在供地環節單獨購買使用地票經營性用地指標,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指標可以按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方式使用。(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委、市委金融辦等)
10﹒優化存量用地盤活機制。有序推進盤活存量商品房轉為保障性住房改革。支持使用專項債券收回收購符合條件的存量閑置土地。探索短期利用盤活儲備土地和已供存量建設用地,合理設置短期利用期限。開展工商業用地使用權續期試點,允許在法定最高出讓年限內靈活選擇續期時間。允許有條件的存量商業辦公用地功能性質合理轉換、置換。推動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探索按新規劃用途(房地產用地除外)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建立土地二級市場轉移預告登記制度,探索工業項目分割登記轉讓。推行公共交通導向綜合開發(TOD),探索生態環境導向開發(EOD)模式。優化詳細規劃治理機制,推進國有企事業單位存量土地盤活利用。(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委金融辦、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國資委等)
(三)暢通人力資源要素合理有序流動渠道
11﹒完善城鄉有序流動的人口遷徙制度。進一步放寬城鎮落戶條件,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居住證互通互認。在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重慶西部片區)探索返鄉入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原籍地或就業創業地落戶并依法享有相關權益。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多的區縣財政支持力度,建立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全面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加快建立以居住證為載體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體制。(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等)
12﹒強化高層次人才引進培育。深化“雙聘雙用”人才交流制度改革,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通過特設崗位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專業化人才,建立國有企業高層次人才引進和薪酬激勵制度。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為高層次人才購買企業年金。在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平臺設立博士后工作站,實現應設盡設。推動實現外國人來華工作政務服務事項集成辦理。優化外籍高層次人才居留政策,擴大居留許可申請對象范圍。(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國資委等)
13﹒完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支持用人單位備案開展職業技能自主評價,全面推行新八級工制度。探索職業院校專業設置與職業(工種)對接、國家職業標準與人才培養方案對接。支持職業院校深化“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證書”制度改革,建立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與學歷證書有效銜接機制。推進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貫通發展。(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技局等)
14﹒構建市場化專業化就業服務體系。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打造專業化人力資源市場。實施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城鄉基層和中小微企業就業支持計劃,建設“15分鐘就業創業服務圈”。探索靈活就業人員權益保障方式,開展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強化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安全保障底線。持續實施衛生人才“縣聘鄉用、鄉聘村用”。(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健康委等)
(四)探索建立數據要素流通規則
15﹒推動公共數據開放運營。完善公共數據資源體系,推動稅務、鐵路等公共數據共享。規范數據開放渠道,按需推動企業登記監管、衛生健康、交通運輸、氣象等高價值數據向社會有序開放。全量授權運營一體化智能化公共數據平臺編目歸集數據,支持企業參與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健全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定價機制,推動公共數據產品入場交易。(責任單位:市大數據發展局、重慶市稅務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重慶氣象局等)
16﹒探索數據產權制度。推動出臺數字經濟促進條例,依法建立持有權、使用權、經營權分置的數據產權制度。建立數據產權登記管理制度,支持權利人開展數據產權登記。探索在流通交易、資產入表、融資擔保等經濟活動中使用數據產權登記憑證。(責任單位:市大數據發展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等)
17﹒健全數據流通體系。完善數據產品上架掛牌、交付結算、交易存證等制度,推廣標準化交易合同文本,開展數據交易價格監測。加快建設可信數據空間,探索建立數據交易平臺與可信數據空間協同聯動機制。探索建立數據中介服務機構資質認證和服務質量評價體系。依法打擊黑市數據交易、大數據殺熟等數據濫用行為。(責任單位:市大數據發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委網信辦等)
18﹒強化數據開發利用。發揮企業“數據要素×”主體作用,在重點領域建設一批行業高質量數據集。建設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成渝國家樞紐節點,加快推進“疆算入渝”工程,迭代國家(西部)算力調度平臺。推進智能網聯汽車“車路云一體化”試點,打造智能汽車大數據云控基礎平臺,建設國家工業互聯網大數據區域及行業分中心。建成國家區塊鏈網絡區域樞紐。深化中新(重慶)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應用。發揮重慶人工智能學院、重慶通用人工智能研究院、重慶市醫學影像大數據與醫療AI研究中心平臺作用,引進和培育數據企業,建設國家級數據產業集聚區。(責任單位:市大數據發展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醫保局等)
(五)推動資本要素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19﹒深化綠色轉型金融改革。推動“長江綠融通”系統、金渝網平臺等與地方政務平臺實現跨系統數據共享,建立適應綠色發展的貼息、增信、風險補償等服務體系。推動中國—新加坡綠色金融合作,協同農業轉型金融標準試用,開發農林領域典型場景自愿減排方法學。有序推進氣候投融資試點。(責任單位:人行重慶市分行、市生態環境局、重慶金融監管局等)
20﹒打造通道金融服務樞紐。建成“跨境結算、融資增信、樞紐服務”綜合樞紐數字金融服務平臺,打通西部陸海新通道全域數字金融服務渠道。推廣“一單制”數字提單融資模式,探索在綜合樞紐數字金融服務平臺上線“一單制”模式專項應用場景。(責任單位:人行重慶市分行、市委金融辦、重慶金融監管局等)
21﹒持續優化跨境金融服務。將中新數字人民幣雙邊跨境結算試點升級為“中新數幣+”模式。推動新加坡金融機構使用人民幣互換資金支持“渝新”貿易,爭取首單新加坡企業在渝掛牌。支持境內持牌支付機構的境外關聯合法支付機構,通過人民幣境外機構境內賬戶(NRA)辦理跨境電商結算。推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政策在渝落地,深化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推動銀行開展憑交易電子信息為跨境電商辦理外匯收支業務,允許符合條件的跨國公司集中運營管理境內外本外幣資金。探索新業態異常外匯交易的智能化篩選和精準研判模式。(責任單位:人行重慶市分行、市委金融辦等)
22﹒完善普惠金融服務體系。完善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重慶站),向金融機構提供公益性融資信用服務。推動主要銀行機構全面接入、互聯網平臺機構整體接入資金流信息平臺。引導企業征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發展,拓展信用評級應用。發展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中心,探索建立中小企業壞賬快速核銷制度。探索建立普惠保險金融服務體系。健全“三農”信用體系,探索“整村授信”模式,農戶信用評定比例提升至39%。(責任單位:人行重慶市分行、市發展改革委、重慶金融監管局等)
23﹒加快發展資本市場。深化企業上市“千里馬”行動,開展“認股權+”業務模式創新,推動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和再融資。強化投資和融資相結合的資本市場功能,以市場化方式有序推進資產證券化。優化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項目全鏈條服務,通過信用承諾、容缺受理、后置核驗等方式開辟綠色服務通道。(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重慶證監局、人行重慶市分行、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等)
(六)加快資源環境市場制度建設
24﹒深化天然氣體制改革。支持重慶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擴大交易規模,建立油氣產業鏈相關產品上線交易綠色通道,研究推動油氣期貨現貨市場聯動。探索海外油氣資源直接銷售,開展油氣大宗商品人民幣跨境結算,發布并推廣中國陸上天然氣價格指數。支持年用量在1000萬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氣大用戶自主選擇供氣路徑,支持天然氣(頁巖氣)勘探開發企業開展天然氣銷售業務。加快天然氣管網設施獨立運營和公平開放,推動管輸業務和銷售業務分離,完善市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機制。(責任單位: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委金融辦等)
25﹒深化電力市場改革。深化售電側改革,建立保底售電公司運行機制,完善增量配網準入和退出機制。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構建綠電直連政策體系并開展試點。在川渝毗鄰地區探索“電力跨省域辦理”一站式服務。完善“中長期+現貨”“電能量+輔助服務”體系,推動電力現貨市場轉入正式運行。(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經濟信息委等)
26﹒推動碳市場提質增效。主動參與全國碳市場政策標準制定,建成溫室氣體全品類交易的地方碳市場,構建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市場化管控機制。完善企業碳賬戶系統,集成建立碳金融智慧服務平臺。健全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機制,構建多層次、全鏈條碳普惠生態。(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人行重慶市分行等)
27﹒健全環境權益實現機制。加快水權初始分配,推進區域水權交易、取水權交易,實現長江流域首筆跨省用水權交易。探索水權質押貸款。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基礎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強長江上游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探索建立市內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效果評估體系和差異化補償政策。推動能耗雙控逐步向碳排放雙控轉變,支持保障能效和碳排放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的項目優先落地。(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高法院、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等)
(七)全面提高要素協同配置效率
28﹒構建完善要素配置數字化平臺。全量摸清要素資源底數,依托數字重慶建設,推動各類要素交易平臺數字化升級。優化政策供給和制度供給,充分挖掘、迭代上線交易產品,逐步實現全要素市場化集成配置。(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大數據發展局、市科技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人力社保局、人行重慶市分行、市生態環境局等)
29﹒加快新場景培育開放。聚焦航空航天、人工智能、低空經濟、新型能源、生命健康等新業態新領域,孵化應用場景。探索要素創新性配置方式,吸引全球資本、先進技術、創新人才等高端要素資源集聚。支持在有條件的園區開發區、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等,布局打造一批要素創新性配置新場景,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經濟信息委、市商務委、市大數據發展局等)
30﹒健全要素配置市場化機制。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參與要素交易平臺建設,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支持要素交易平臺與金融機構、專業化中介機構合作,構建產權界定、價格形成、價值評估、信息披露、融資擔保等綜合服務體系。健全要素由市場決定報酬的機制,探索要素價格監管有效方式,維護要素市場公平競爭秩序。(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大數據發展局、人行重慶市分行、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等)
三、其他事項
成立重慶市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專班,建立任務迭代更新、責任細化分解、進展定期調度、問題協同攻堅、經驗總結推廣等機制,統籌推進試點工作落地見效,做好風險管控和應對處置。各要素領域配套出臺具體行動方案,細化改革措施。各責任單位強化工作協同,加強向上對接,爭取更多國家試點在渝布局。各區縣因地制宜做好試點承接工作。強化試點工作法治保障,試點過程中凡涉及需調整現行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按法定程序授權后實施。健全容錯糾錯機制,正確對待干部在改革創新中出現的失誤過失。重大事項及時請示報告。